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类权利,而债权是一类最典型的请求权;
2、物权是一类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3、物权通常为永久权益,而债权为期限权益。
以上就是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相关内容。
物权的效力具体有哪些
1、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指物权人对其公布的物权具有对抗一切第三人绝对性权益,因而又被称为排他权法律效力;
2、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也称物权的优先权法律效力,就是指在同一个物之上一起设置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当中物权先于债权,同一个物之上存在相容的多个物权时,除开法律另有约定以外,先成立的物权优于后成立的物权;
3、追及效力:所说物权的追及效力,通常是指物权标的物不管流于何处,不管落于何人手中,除开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都有权追至所在之处而行使物权;
4、请求效力:物权的请求效力亦称物权请求权或物上请求权,但物上请求权这一称谓局限在表象上,未点出请求权的物权基础,由于一物之上还可以存在债权请求权,故不如称物权请求权准确。
优先股属于债权还是股权
优先股是股票的一种,属于股权,而像债券则是属于债权。之所以被称为优先股,主要是因为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就享有优先权。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正常时候是税后的,而且是预先就已定明股息收益率,因此优先股的股息通常不会依据公司经营状况而增减,因此其风险较小。但在公司经营状况比较好的时候,优先股能够获得的收益就会比普通股要少。优先股的持有者对公司事务没有无表决权,通常也无法参与公司分红,优先股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总体来说,就是利用这些来换取相对稳定的收益,以及优先获取利润的权益,假如说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之下,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票。本文主要写的是物权与债权的区别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