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定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以前的,需要最迟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定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需要在4月10日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的年度业绩预告在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总体来说,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汇报,一般在1月31号以前,沪深市主板年度报告变化频率大的,例如实现盈利、亏本、上下幅度超出50%的,就需要发业绩预告,而创业板则需要披露。以上就是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规则相关内容。
披露年中报对股票的影响
1、假如上市公司年中报销售业绩大幅盈利时,股票提高的概率比较大,说明上市公司挣钱的能力非常好,主要是看主要运营的业务是否盈利;
2、假如上市公司年中报销售业绩大幅赔本时,股票下跌的概率比较大,说明上市公司挣钱的能力不大好。
一般来说,在销售业绩发布的时间段市场的隐患都不会很高,市场的人气值也不会很高,除非是产生外部事件的刺激。上市公司销售业绩是股票跌涨的实质因素,它只是影响股票跌涨的一个因素,供求关系、资金额、政策、信息等也会影响股票的跌涨。
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1、实际性原则:基金信息披露的实际性原则包含公平披露原则、时效性原则、一致性原则、精确性原则和真实有效原则这五种;
2、形式性原则:基金信息披露的形式性原则包含易得到性原则、易解性原则和规范化原则这三种。
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指的是基金交易公司在披露信息之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将需要公布的信息全方位披露,不可以有漏掉或是缺乏的状况存有;
2、真实有效:真实性指的是基金交易公司所公布的信息需要是真正靠谱的,不可以有伪造的信息;
3、时效性:时效性指的是基金交易公司披露信息是有时间限定的,需要在规范的时间段以内披露。
本文主要写的是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