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没有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然遵循2018年7月12日公布的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省最低月薪:每月1780元和每月1650元。调节后全省非日制用人一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钟头18.7块和每钟头17.4元。以上就是成都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内容。
成都不同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1、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非全日制用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2、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非日制用人每小时为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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